申请人:古蔺县久盛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吴清奋
委托代理人:北京华唯环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6月06日对第31627341号“郎掌门酒庄”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于2020年4月20日向我局提交了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申请撤回该评审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我局予以认可。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孟伊娜
2020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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