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柒乘柒(广州)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106206号“FOOTBALL FUTURE STA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与上述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7573988号图形商标、第27882495号图形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徐 苗
韩秀花
肖琦
2020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