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爱度凯修斯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陈韵云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953572号“EDUCATIU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 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4616691号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该驳回决定现已生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2.在我局审理期间,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4625218号商标经核准已转让予本案申请人,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高源
2020年05月08日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6020751号 深圳市爵朗知识产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