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西安创业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甘肃国启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9798814号“E-Univers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486429号“NIL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整体尚可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韩蓄
赵焕菲
张悦
2020年04月30日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6020751号 深圳市爵朗知识产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