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科纳国际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19]第0000087565号《关于第29508126号“皇家俱乐部 IMPERIAL CLUB”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9)京73行初字第1124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认为, 鉴于引证商标二、三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注册,申请商标注册权利障碍已发生变化,足以影响案件结论,本院据此撤销被诉决定。
经审理查明:1、我局在被诉决定认定:“鉴于引证商标四未获准注册,故上述引证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存在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
2、在一审诉讼期间,引证商标二、三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经商标局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已生效。
根据法院判决,我局认为,鉴于在一审诉讼期间,引证商标二、三因连续三年未使用经商标局决定予以撤销,其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故我局作出被诉决定的基础事实已发生变化,依据“情势变更”原则,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石峰
何旭卓
杨磊
2020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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