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伊达尔戈冈萨雷斯胡安乔斯
委托代理人:上海安博信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4日对第12277182号“ACERaqua”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争议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依法撤销,本案争议标的已不存在。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谢峥
2020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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