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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33775948号“双立人”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0-07-09 11:57  浏览:2429  来源:爵朗知产

申请人:双立人亨克斯股份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律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775948号“双立人”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第10718852号“双丽人”引证商标、第23243797号“双立人”引证商标已失效,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龚玉杰

2020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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