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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37927423号“道口资本”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0-07-09 12:01  浏览:2439  来源:爵朗知产

申请人:北清道口(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重庆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927423号“道口资本”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817363号“道口”商标因专用期满未续展注册,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黄会芳

2020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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