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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34873353号“享多多 XIANGDD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0-07-09 17:36  浏览:2483  来源:爵朗知产

申请人:深圳市享多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873353号“享多多 XIANGD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享多多 XIANGDD及图”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8610691号“智物云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图形构成、呼叫、外观等方面区别明显,共存于市场不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未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珊
李迎生
徐金艳

2020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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