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东孚奇药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首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评分析人:深圳市爵朗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简称“爵朗知产”
专业领域:擅长分析各类商标疑难案件,量身定制疑难商标注册计划。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098460号“一起爽”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具有显著特征,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宣传使用材料等证据(光盘形式)。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为纯文字组合“一起爽”,作为商标指定使用在广告等复审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之情形。申请人提供的在案证据不能证明申请商标不属于上述法条所禁止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张丽娜 王小源 郑婷 2020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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