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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97573号“华诺视听”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9-05 18:26  浏览:164  来源:爵朗知产

异议人:深圳市华诺视听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全洲(北京)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深圳市祺亚达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商评分析人:深圳市爵朗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简称“爵朗知产”
专业领域:擅长分析各类商标疑难案件,量身定制疑难商标注册计划。

 

异议人深圳市华诺视听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深圳市祺亚达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45期《商标公告》第33197573号“华诺视听”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华诺视听”指定使用商品为第6类的“金属螺丝;金属螺母”等。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侵犯其在先商号权,是对其在先使用商标的抢注,但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异议人在第6类的“金属螺丝;金属螺母”等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将“华诺视听”作为商号或商标在先使用并使之具有一定影响或知名度,异议人的异议理由我局不予支持。异议人另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3197573号“华诺视听”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0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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