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博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评分析人:深圳市爵朗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简称“爵朗知产”
专业领域:擅长分析各类商标疑难案件,量身定制疑难商标注册计划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092104号“BILIBILI动态”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372237号“动态”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所有人未申请续展,该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该商标与申请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泽然 2020年06月05日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6020751号 深圳市爵朗知识产权有限公司